就为了那么个不相干的东西,你就给师尊脸色瞧,还当着你大师兄的面。” “真是好生薄情寡义,衣服一穿就浑然不认得师尊是谁了。” “你享用师尊的身体时,可不像你此前那样冷酷无情,脸上总该是有些好看颜色的。” “既然,你每每喜欢衣服一穿就翻脸无情,那不如从今往后,就别穿衣服了罢?” 此话一出,林时桑整个人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心想,人和牲口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有一条就是,人需要穿衣遮羞,而牲口则不需要。 因为牲口是没有自尊可言的。 白秋意此番分明就是把他当牲口看待,难道现在就连他为人最后的尊严,也要剥夺了么? 林时桑怒从心头起,双手一放,就要扯着嗓子骂娘,哪知手才一拿开,迎面袭来一阵清冽的雪松味。 他微微怔了下,竟鬼使神差地想,为何白秋意每次跟他腻腻歪歪,身上总还有清冽的香气。 而不像他,每次事后身上总是有种浓郁又黏腻,几乎令人作呕的气味。 这种气味用比较粗俗的话来讲,就是男人的精气。 既有林时桑自己的,但很多来自于白秋意,两种精气混合在一起,味道自然浓郁且黏腻,令人作呕。 待林时桑再反应过来时,他的身体猛然剧烈颤动了一下,就感觉有什么温热湿滑又柔软的东西。 突然就舔上了他的伤口。 不仅不疼,反而还有一些酥酥麻麻的奇异之感,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是从前并未尝试过的。 林时桑的脑子里,原本乱七八糟,想了很多事,此刻轰隆一声,彻底炸成了一片虚无。 在经历了短暂而又漫长的心理建设之后,他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满脸不敢置信地往自己身下望去…… 然后,就看见了令他几乎七窍流血,口鼻生烟的一幕。 白秋意居然……居然在……?! 天呐! 白秋意是疯了吗?居然为他做这种事情?! 还是说,这又是白秋意玩的小把戏? 也许,白秋意的舌头上藏有剧毒,稍微触碰一下他的伤口,就会让伤口溃烂,无法愈合,直至他血尽而死? 又或者是,白秋意在尝试一种新的玩法,以此来采阳补阳? 林时桑的心里特别乱,总觉得即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以至于他慌乱之间,竟然直接抬手去推白秋意的头,试图让他远离自己。 哪知手才一触碰上,竟好像被什么东西黏住了一般,不仅没能将白秋意推开。 反而像是迫不及待,催促他更加卖力服侍自己一般。 一下子就将白秋意的头,按了下去。 如此一来,林时桑就更慌了。 因为他本意并非如此,只是想让白秋意不要碰他,结果却弄巧成拙了。 他羞耻得脸色涨红,口中急急解释:“不……不是这样的!我不想这样,我真的不想这样!呃……” 其余的话,很快就化作了甜腻的低喘,被拉起来的长腿,此刻哆嗦得厉害,宛如风中悬挂的白帆,瑟瑟发抖,可怜极了。 原本白皙的小腿上,也被钳出了密密麻麻的鲜红色指痕,因为过于吃力的缘故,大腿内侧的骨骼都在皮肉之下,微微颤动起来。 饶是如此难以忍受了,林时桑还哽咽着,低喘着,一声声地哀求着:“师尊,住手……哦,不,住口,师尊……” “求您了。” “师尊,住口啊!” 他的双臂吃力地撑着身子,好让自己坐起身来,可被攥紧的小腿,根本无法动弹。 修长的玉颈猛然往后一仰,露出的精致小巧的喉结上下跳动,还泛起了异常艳丽的颜色。 很快,又被一只大手追着抓住了。 白秋意一手抓着少年细长的腿,一手掐住了少年的玉颈,从那一片淫艳的春色中,缓缓抬起头来,唇瓣异常鲜艳。 几乎要淌出鲜血来,他轻轻舔舐着唇角,作出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 仔细品味了片刻之后,白秋意才微笑着说:“阿时,师尊这样待你,你心中可还欢喜?” 林时桑大力摇头,脸上的汗珠飞溅,他的眼尾沁出了泪珠,将落未落,惹人怜爱。 整个身子绷得紧紧的,以一种常人很难做到的姿势,舒展在了白秋意的眼前。 无论是姿态,还是躯体,都漂亮得有些不真实,好像是被人用匕首钉死在地面的蝴蝶,有一种濒临死亡的诡异美感。 而钉死他的那把匕首,此刻正以一种极度痴迷,且兴奋的姿态,诉说着方才品尝到的滋味。 并且,还毫不客气地加以点评。 白秋意缓缓道:“很美妙。” 林时桑艰难地骂:“你无耻!” “是甜的。” “不要脸!” “我喜欢。” “你大爷的!!!” 林时桑羞愤交加,看起来就好像是纯情的良家少男,突然被拉到苞米地里强行破了身子一样。 因为愤怒,他整个人剧烈哆嗦起来。 不争气的眼泪,从合不拢的洞口里汩汩涌了出来,沾湿了一小片被褥。 “不知廉耻!”他的牙齿咬得十分用力,就连漂亮精致的五官都显得扭曲起来,“白秋意!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这才算什么?不过寻常而已。” 白秋意似乎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过寻常,也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的。 他不嫌弃林时桑脏,一点点都不嫌弃。 因为,他是他的魔骨。 所以,他又怎么可能会嫌弃自己的魔骨不够干净? “乖徒儿不仅人生得美,连滋味也甚好,师尊很喜欢。” 白秋意毫不掩饰自己对林时桑的喜欢,也毫不掩饰自己对这身皮肉的痴迷,他渐渐放下了那条早就酸软的长腿。 突然凑近身去,仔细打量着林时桑的脖子。 然后,白秋意突发奇想一般地说:“师尊从前听闻,有些专门靠合欢术修行的邪修,会在自己养的娈童脖子上,套上亲手所做的……项圈。” “大概这么大。” 他双手比划了一下,“有钱的,则用金项圈,穷的,便用一些粗制滥造的青铜,不仅笨重,花纹也丑。还是金项圈好,你觉得呢?” 林时桑觉得不好,不管是金的,还是青铜的,废铁的,哪怕是镶宝石的,他通通都觉得不好,很不好。 他又不是牲口,为何要脖子上戴着项圈? 他不会傻到把项圈当成平安锁,更不会傻到认为白秋意锁住他,是因为爱他。 虽然林时桑也不懂什么是爱,但他知道,打断别人的双腿,将人锁在身边,这个不叫爱,而叫作变态。 而对待病娇的扭曲爱意,如果不能享受其中,那么就应该想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