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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发走不太满意的村人,转过来脸来面对让威尔女士已经感觉有些陌生的母亲时,威尔女士拿出在后勤司练出来的公事公办态度,冷静地道:“我听说家里正在筹备爱丽丝的婚事,她才十七岁,现在就嫁人还早了一些。如果你们觉得爱丽丝在家里碍手碍脚,那就让她跟我去城里吧,边打工边读个半年左右的夜课,爱丽丝也有机会进后勤司的。”

不等母亲里德太太说话,威尔女士又补充了一句:“现在城里的开销也很大,爱丽丝把收入的一成寄回来就可以了,不然她的生活开支会不够。对了,我准备在城里申请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以后就不寄钱回来了。”

从十四岁到二十七岁,整整十三年,威尔女士自认寄回来的钱已经足够偿还养育之恩了——既然家人把她的账算得这么清楚,那么她不妨也精明计较一些。

里德太太惊愕地看着大女儿,似乎是难以置信长女居然会这么跟她说话。

“不行!”

里德太太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失控,本能地反对长女的提议,但二十七岁的女儿本来也早就过了需要寄钱回家的阶段,别人家的孩子大多也都是在二十出头谈婚论嫁后就不在交钱给家里的,于是她在短暂的思索后,迅速找到了反对大女儿自作主张的点,坚决地道:

“爱丽丝不能跟你去城里,我和你父亲已经为她找到好人家了,我们家从来都不是会失约的人家。这个时候让爱丽丝去城里,别人会怎么说我们家?我和你父亲还能在村里见人吗?”

威尔女士平静地看着母亲。

乡下人其实会比城里人还介意“体面”,这是威尔女士早就知道的事……为了在别人眼中看起来更体面一些、为了维护颜面,他们甚至是不介意让家里的人,甚至是他们自己,受活罪的。

“这确实会有些为难。”威尔女士点点头,先对母亲维护家庭颜面的行为表示认可——想要说服他人,就不能上来便全盘否定对方,这是市政厅的内部培训课上教导的基层工作经验。

“但如果爱丽丝能顺利地读完夜课,也如我一样获得在市政厅工作的机会,那么我们家能出两个在市政厅工作的人。”威尔女士继续道,“大哥的儿子杰米今年有十二岁了吧?若是大哥和嫂子愿意的话,让杰米早点儿去城里的免费学校读书,到杰米毕业出来,也会更有机会在城里找个好工作。”

威尔女士的母亲里德太太生了八个孩子,其中有五个孩子顺利地被养大,长女威尔女士排第二,最小的妹妹是爱丽丝,只比大哥的大儿子杰米年长五岁。

除了最晚出生的小爱丽丝和早早出门去做工赚钱的威尔女士,里德家另外三名子女都已经成婚且有了孩子。

母亲从二十岁开始生,快四十岁了还在拼命生孩子,这种拼劲威尔女士是不能理解的,但她并不愿意小妹爱丽丝也如母亲一般嫁在乡下,过这种一辈子都只考虑着生孩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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