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故的孤儿,背地里养这些孩子吸杜贩杜卖银什么都干。就是不干半点儿跟良知沾边儿的事。整个村镇被“养蛊”成了毒田,老东西能藏人的地方,现在不过也就只剩下这条出路了。刚好有些不自量力的蝼蚁妄想置我于死地,我便借由这个幌子干脆落进了他们的老巢。 那里面的孩子很多,说实在的,我不知道哪一个是他,但“老大的种”总不过还是要受些特殊照顾……就算找不到也没关系,反正我会彻底将这里摧毁。 只是没想到,在毁掉这里之前,我看见了我黑心烂肺里的唯一一点红。 那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那是一个脆弱的孩子。 那也是一个漂亮的孩子。 我没想到,他竟然活成了这个样子。不是好,也不是糟糕,而是暗,暗无天日的那种黯。 我告诉他叫“白昼”,祝他生活在阳光之下,背地里却想着如何杀他。 那是我第一次同他合作,也希望是最后一次。“他”是一个代号,是不能说的人。 我原本不需要同他合作,奈何争权夺利实在是杀人太多,我手上的人不够用了。刚巧他需要丰功伟绩以登高位,而我需要他这把刀助我清理门户。我们合作得很好,希望以后再也不要合作。 但很坏,他食言了。 十年后,他又卑劣地将小昼送到了我的身边,我的床上。他们杀了小昼的养父母,逼他堕入深渊,最后又假模假样伸出援手,目的就是为了把他送回我身边。 威胁我?可笑。 谁说R市的政府没用?他们可太聪明、太会审时度势、太不择手段了,简直比我还要丧心病狂。利用我那最后一点良知和仇恨,将小昼推进了这如焚尸炉一般的阴谋里。而我竟然真的愚蠢地上了套,低三下气与他共谋,还妄图在这场灰烬扬尽之后与小昼共度余生。 即便不能,我也希望最后的最后,小昼能够如同普通人一般结婚生子。 (笑)当然,不生子也行。 只要忘了我就好。 (上面三句划掉,小昼看到了会生气。) 言归正传。从小昼被迫来到我身边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谁,是谁派来的,只是我欺骗众人,也欺骗自己。 我给过他机会,让他逃,他却偏不珍惜,要我悲悯,要我缚手而刃。 你们知道的,他有病,当然我也病得不轻。 我恨小昼却也爱他,恨到恨不得剥其皮啖其肉,又爱他爱得死去活来,不惜以死谢罪。 我卑鄙,我无耻,我恶劣,我下作……我恨他的母亲,却又把罪过强加于他身上。我折磨他,痛惜他,又爱他……是那个女人毁了我们母子的生活、小昼的生活,更是那个男人,毁了两个女人,留下满目疮痍浑身溃烂的我们。 我们天生就该在一起,我们烂掉的皮肤相连,碎掉的骨头重组在一起,我们是两个人,也是一个人,彼此唯一的人。 我花了五年时间重塑这一身皮骨,是心甘心愿还是心存幻想,早已经说不清了。再次见到小昼的那天,我就知道这场落在我们身上的宿命,终究还是网住了下坠的我们。 小昼他总是不说话,总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伤害自己,我很害怕,害怕自己失去他,所以我只好比他自己来的更快伤害他,我很心痛,可我也如沉水的人陷在淤泥里无法自拔。 那张曝露当年相遇的照片不是我故意露出来的,是他自己亲手压在书房的玻璃桌面上的。 我求他“和好”,他泪水涟涟地摇头拒绝,却又用身体想要索要更多的归属。 他默许了我对他的战有,他邀请了我对他的欲望。 他渴望彼此疼痛地相拥,我便极力扮演者那个刽子手,满足他的一切要求。 我知道他的惊愕,我展露我的恶意。我用恨意困住他,却没想到他先爱上了我。我渴望这种融入在骨血的交融,就像我们生来留着一样的血液,DNA无论怎么排列重组,我们都拥有着相似的序列号,就像我们插入彼此的身体一样坦诚。 我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