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作精从良记》作者:红皮大葫芦 简介: 爹味冷漠攻×笨蛋作精受 宋麦昭平生最喜欢撒谎,喜欢到写日记都会在里面掺几句假话,记录生活消费都要做几笔假账。 没办法,习惯使然,妈妈的男朋友很多,宋麦昭总不能在别人问到他时,老老实实说:不好意思,其实你没有上一个叔叔长得好看。 宋麦昭爱撒谎,不爱读书,有点小聪明,但又不多。 所以人生第一次爬床时,宋麦昭就记错了房间,事后除却一颗玻璃珠一分钱没捞到。 实在很倒霉。 历尽千辛万苦,宋麦昭总算靠脸找到了长期饭票,还没成功吃上软饭,就要被金主送回学校重造。 金主向来说一不二,先前一句“不许再撒谎”,就让宋麦昭为此吃尽了苦头。 很崩溃,又不敢忤逆,学乖了的宋麦昭试探着问:“那,你要我考什么学校啊?” 金主冷漠:“清北。” 天都塌了。 宋麦昭哽咽着用手背抹眼泪,“求求你,我真的不会……” 金主的心硬得像石头,“那就学。” 于是开学第一天,宋麦昭掏初八百年没用过的笔,眼含热泪在笔记本首页写下:我要烤清北。 食用指南: 1.【高亮】狗血与酸涩齐飞,攻受都非完美人设 2.攻受发生关系双方均已成年,受已经二十岁,回去读书是复读,不是高中没毕业就辍学(叠甲) 原创小说 - BL - 长篇 - 完结-HE - 狗血 - 虐文 - 养成 第一章 恃靓行骗 漆黑夜幕下,华纳庄园里灯火通明,只为庆祝柏氏集团的二公子远渡重洋归来。 这位二公子爱玩爱热闹,在米国时便整日花天酒地,回到自家地盘上更是放开了手脚,偌大的庄园里歌舞不停,到今日已是第三天。 无需什么邀请函,跟着相识的人刷个脸便可大摇大摆地入场,二公子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么几个小钱。 对待陌生人如此,对待情人更是无须多言。 于是无数人削尖了脑袋,托遍了关系,好不容易挤近主人公的圈子,还没敬上一杯酒,就已心灰意冷打道回府。 原因与他,只因今晚二公子身边的那位实在美丽非常。 精致小脸上一双黝黑发亮的圆眼,眼尾微垂,慢慢盯着人看时,总给人一种他有多么真心的错觉。 但这人嘴里,十句话有九句都是假的。 宋麦昭从不觉得骗人有什么不对,他只是比别人更会活罢了。 深得宋玉真传,宋麦昭凭着一张出色的脸蛋儿恃靓行骗,一句话不说就已稳了三分,偏巧嘴又生得甜,三言两语便哄得人喜笑颜开,要与他称兄道弟了。 眼见着时机成熟,宋麦昭佯装敬酒,故作踉跄手一抖,却被迎上来的酒杯稳稳一碰,一计不成,反倒把自己泼了个彻底。 “你看看这……我让人带你去换一身衣服吧?” 柏二公子出手必然不凡,宋麦昭因祸得福,得了便宜连忙道:“谢谢嘉许哥,真是太麻烦你了。”环顾一圈又忍不住问,“在哪里换衣服呢?” 柏二公子便笑了,在手机上拨出一个号码,很快就有专人过来带宋麦昭去更衣。 宋麦昭看过衣服标签,便觉这趟来得很值,不由得沾沾自喜,在镜子前扭了扭身子,欣赏自己的成果。 镜子里倒映出清瘦白皙的人影,宋麦昭满意地转了两圈,心道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想了想,觉得很有加把火的必要,又解开最上面的两颗扣子,露出精致的两道锁骨。 换好衣服出门,方才带路的人却已不见踪影,宋麦昭凭着记忆往回走,半路竟遇上一个面熟的人,他还没想起对方的名字,对方已经先叫住他:“麦昭,你怎么也在这里?” 声音一出来,宋麦昭就想起在哪见过这人了,前不久他跟朋友在酒吧玩,遇见一个喝醉酒闹事的客人,腆着个脸非要陪酒的小男生说些让人害臊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