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爆发出来呢。” 如果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人发现那本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书,她会主动向政治部报告吗?邹彦觉得不一定。 就算管理员去汇报了,政治部不像宋妍这样关心着自己的朋友,未必能联想到钱圆圆和齐梁玮身上。 这件事的走向太多了,如果没有宋妍,任何一种恶劣的情形都有可能发生。 “知道啦。小田!”看到绽放出童真笑容的小脸,宋妍觉得自己立刻被治愈了,那些事情就暂时清出脑子吧。她放开邹彦的手跑向小田。 “小舅妈!”小田和他的亲亲小舅妈双向奔赴。 宋妍拉起小田的小嫩手对邹彦说:“我今天不想做饭。”她用“你看着办”的眼神觑邹彦,语气中带着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撒娇。 “遵命。”邹彦的心瞬间就软了,他拉住小田的另一只手,“我带你们去吃食堂,来了这么久你还没去过呢。” 几天来压在心头的大石头彻底被击碎成粉末,宋妍终于轻松了。 她兴致盎然地四处观摩。食堂是一座平房,外表平平无奇但占地面积很大,能容纳几千人同时用餐。 打住打住,不要去想任何与数字有关的事情,宋妍在脑海中提醒自己。 她非常有军人家属的自觉,宁愿什么都不知道。万一有什么意外,她必须是个一问三不知的愚昧的家属。早在决定和邹彦结婚的那一刻她就做好了觉悟。 邹彦找了一处空位,让宋妍和小田坐下等,自己去打一家三口的饭菜。 在他去排队的时候吃完饭的郑爱国看到了宋妍二人。 他兴冲冲地跑过来:“嫂子,小田,你们今天怎么来食堂吃饭啦?” “郑叔叔!”小田坐在凳子上晃荡着一双小短腿,笑得露出小白牙。郑爱国大手撸了一把小田的头顶,见时间充裕,便大剌剌坐下。 宋妍说:“我今天有事来不及做饭,所以带小田来找邹彦吃食堂。郑同志吃完了?” “我吃过了。”郑爱国道,“原来是这样。嫂子天天做饭太辛苦了,咱们食堂的东西也还不错,可以经常来吃吃。” 宋妍笑道:“我还是喜欢吃自己做的,想吃就得不怕麻烦。” 郑爱国点头:“所以说我邹哥幸福。自从娶了媳妇儿,吃饭都变积极了,时间一到就跑回家。唉,真让人羡慕。” “你这样不也挺好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吃什么打什么。邹彦可不行,我买什么菜他就得吃什么菜,全由我安排。” 郑爱国拍掌笑道:“看来邹哥也有他的烦恼。还是嫂子会说话,别人只会催我也去找个对象。” 邹彦端着饭菜回来就看见郑爱国聊得正欢,他把东西放下,问了和宋妍同样的问题:“你吃完了?”只不过语气和意义却完全不同。 郑爱国不是真傻子,接收到了邹彦的暗示。他站起来,耍宝地双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说:“请我们邹哥落座。” 小田看得咯咯直笑。 这边其乐融融,部队里就“胜友”一事开了无数次机密会议的大领导们还在议事。 一位靠一身功勋升到副旅长的同志脸红脖子粗地怒吼出声:“三天之内,必须把人揪出来。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在部队里还有人敢用这种小伎俩办事。这是小看谁呢?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谁都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他怒发冲冠,狠狠拍了一下桌子,桌子上的茶杯都被震起来了。副旅长声如洪钟,震得人耳朵疼,幸亏多年来共事已经习惯。其他人也是这个态度,愤怒得很,只不过不会像这位副旅长一样情绪外放罢了。打量部队是外面呢,魑魅魍魉的脏手段。 这就是政治部主任压住底下的干事不让动的原因,没有领导发话,他们没必要管那些细枝末节的事情。有些人就是年轻,抓不住本质。 政治部主任今天也被叫来参会。他听到这件事时属实震惊了。他知道背后的问题必然不简单,但没想到竟然是这个走向。 政委抬手压下示意大家别激动:“现在事件是定性了,但是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不能轻举妄动。谁知道有没有后手。” “哼,管他什么目的什么后手,全都控制住,我看谁还能有后手。”副旅长梗着脖子,恨不得立刻带人出去办点实际差事,他就不爱开这些破会。 “根据邹彦同志提供的信息和指挥部的分析研判,这件事的确是冲着齐梁玮去的,只是这背后的目的……” 类似性质的事件不光影响着驻地近期的行动,还影响着远在首都的邹志远和方立华夫妇。 “报告首长,信和包裹都取回来了。”警卫员双手把信呈给邹志远。 邹志远接过被已经被人拆开的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 方立华抱怨道:“半个月前的信给那帮人转一大圈,现在才拿回来,一点效率都没有。这要是搁那时候得耽误多少事儿。万一宋妍他们有什么急事,岂不是黄花菜的凉了。” 邹志远摇摇头:“慎言。” 方立华道:“为什么那些阴沟里的臭老鼠又开始活动了,什么时候才能把他们一网打尽。” 邹志远沉默不语。 他处在那个位置有自己的信息渠道,西北那边似乎到了关键时刻,老鼠们急了想跳出来搅浑水。因为老鼠们的活动,连他们的来往信件和包裹都被严密检查了。 “行了,别生气,气大伤身,看看你儿子儿媳妇写的信。” 方立华的脸色这才转阴为晴,接过邹志远手中的信。 扫到前两行她摇摇头:“你瞧瞧,又是这省事的两句话,多写几个字怎么他了。‘保重自己’、‘不必挂怀’,真是亏了他回回用好大一张纸。国家应当印一批只有半截的信纸,专门给邹彦这样的人用,省得浪费了。” 邹志远道:“你想让他多写字就告诉他,他还能不听话?” “呵呵,强扭的瓜不甜,我才不做那种事情。” 继续往下看,方立华读到了宋妍写的内容。说毛衣很合身,又柔软又暖和,马上就能上身了。还说自己在部队很习惯,讲了和小田相处的点点滴滴等等。 方立华这才笑开:“宋妍比邹彦会写信。内容好,文采也好,字也好看。”最后那句话就纯粹是滤镜。 邹彦和宋妍的字一前一后,对比十分明显。宋妍的字体是前世写了十几二十年作业练出来的,工整秀气有余而风骨不足,邹彦的字铁画银钩自成一体,颇有气势。 邹志远倒是认同前面的话:“儿媳妇读书多,写的信自然得体。谁能想到十几年前偶然的约定竟然能促成一段好姻缘,儿媳妇还这么优秀。” “可见这都是注定的,该是谁的跑不掉。宋妍合该是我们家的儿媳妇。”方立华很是得意。 “哟,小田还写了呐。这画儿画得不错。”方立华继续往下看,“哦,画的是宋妍给小田做的衣服,用邹彦的旧军装改的。难为那孩子心灵手巧,我真想早点去看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