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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4(1 / 1)

您用各种颜色填满吧。” 等信封全部盖好后,还要装进专门的黄金传信筒。这个送出去后凯文是没打算收回的,造价十万往上走的黄金工艺品是给今晚嘉宾的第一份见面礼。 邀请函写完后,苏诗怡就差不多可以准备换衣服了。造型师为她挑选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公主裙,但比起已经算是穿脱难度高的lolita裙子,真正的复古穿搭才是对人耐心的考验。 首先她穿上了改良版的及胸束腰和打底裤,束腰只是形制像,对人类身体的伤害已经降到了最低。 先套一层蛋糕裙内衬,再套一条内衬裙,再穿一条纱裙。苏诗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其实觉得已经可以走出去了,因为束腰很精致……但这,只是刚刚开始。 下一步终于不是打底的衬裙了,是金灿灿的裙摆。看这上面精细的花纹和刺绣,苏诗怡以为裙子穿完了,但随后又套上了另一条红色的罩裙。 好吧,起码这是罩在后面,前面的裙子还是能被看到的。接下来她再将上衣穿上,是的,这个要单独穿,那时候的裙子不是连体式的,再在后面系上大大的蝴蝶结,算是完工。 她穿着打底裤,还穿了四条裙子,四条!这还没算罩裙呢,不然就是五条! 造型师看老板不太高兴,赶紧解释道:“其实这已经是改良版了,真正的维多利亚时期女性穿搭比这难受多了。那个时候束腰是真的束,还得穿上很坚硬牢固的裙撑,连坐下都不方便。” 造型师哪里敢给苏诗怡穿那种裙撑啊,回头要是她身体出了问题,那她就麻烦大了。为了还原复古的裙摆效果,那就多穿几条衬裙吧,用纱撑。 好吧,苏诗怡穿着裙子还能自由活动,提起裙摆转圈圈,腰部也不觉得勒,那就这样吧。 她之前为了凑单一亿英镑而买的那些古董首饰,在此刻就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她不打算戴皇冠,太重了跳舞不方便,苏诗怡和造型师商量一番后,戴上了天然海水珍珠钻石项链,以花叶为造型,在颈间格外亮眼。 剩下其他部位的首饰,她也兴致勃勃地和造型师讨论起来,反正她今天特别闲,有大把时间。 像这样一边看着窗外的自然风光,一边挑选晚会时见到偶像要佩戴的珠宝首饰,这种感觉真的太爽太幸福了! 造型师还给她介绍了一件贵族舞会上的小心机秘密武器——颤抖花。它是淑女小姐们在舞会上闪闪发光,引人注意的秘诀,珠宝中镶满钻石的花朵被固定在弹簧上,这样女孩活动时,花朵也会随之颤动,反射出炫目的钻石光彩[1]。 苏诗怡实在是太佩服这些古人的奇思妙想了,果断选择将颤抖花作为胸针戴在胸前,还要作为发卡别在头发上。 啥也不说了,今晚她必须要做舞会上最亮眼的崽~ 她转移到另一面镜子前——得了,这也是古董。好看是好看,鎏金框架方正典雅,金色雕饰精美繁复,确实是挺奢华的。 苏诗怡刚想抱怨,但这个镜子它看得不够清楚啊,再仔细看看,其实它就像是开了一层朦胧美颜特效,镜面中的她确实不够清晰,但更突显她温婉美好(?)的品格。 苏诗怡很满意。 苏诗怡:“下火车后,把这个镜子送到我房间里去。”它能更准确的还原她的……气质! 她也不用在意这个挂镜是凯文布置的,还是车上本来就有的,这个无所谓。如果是前者,她直接拿走就行,如果是后者,那就和LVMH集团好好谈一谈嘛。 实在不行,直接将这辆东方列车买下来不就行了? 造型师又给她拿来一长串玩意,说这个叫Chatelaine,即腰链。在欧洲古代,这还是辨别此人是不是贵族的方法之一。在维多利亚时期,腰链是上流社会中极为流行的女士服饰配件,Chatelaine在法语中也有城堡女主人的意思。 她手上这个是黄金镶嵌珐琅腰链怀表套件,上面悬着钥匙、相框、印章和怀表[2],这几样基本可以满足当时女性的日常工具需求,垂坠在腰间的链条带有精美花纹,是不错的点缀。 苏诗怡现在身上穿的戴的已经不只是一套房了,至少不是普通的房,在帝都都可以买套别墅的样子。 她就以这样“穿金戴银”的状态吃了些管饱的点心,毕竟晚餐要等到舞会时才会开启。这其实不符合东方列车一贯的流程,但顾朗包场了,要怎么玩由他说了算。 接下来是化妆,造型师也算是有心了,虽然用的都还是贴合她的皮肤状态、独家定制手工制作的化妆品,但都套上了古董的壳子,沉浸式体验的氛围感真的很强。 甚至他们还开玩笑叫她“Your Highness”,这就有点过头了,苏诗怡会尴尬到抠脚趾,太中二啦! 苏诗怡最喜欢的是口红盒子,这个14k黄金镶嵌红宝石蝴蝶造型口红真是长在了她的审美上。用黄金雕刻出蝴蝶,再用红宝石点缀[3],真是将奢华二字写在盒子上。 凯文带着点调侃问:“您今天还要佩戴短剑吗?” 唔……苏诗怡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下这个问题,觉得大概是不太搭的,她的腰链上可没有给短剑留下位置,下次吧! 她今天就先带根手杖好了,这根镀金雕花蔷薇石黑漆硬木手杖她就挺喜欢的。甜美的粉色蔷薇石内有天然絮状纹理,在灯光下格外好看,正适合像她这样的优雅淑女。 凯文好像在旁边笑了。 苏诗怡瞪他:“你笑什么?我看到了,不准笑!” 凯文正色:“您看错了。” 苏诗怡有点不信“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怎么会这样做呢。”就算是要笑,那也是在心里偷偷的…… 咳咳,他们家老板的确是优雅淑女! 苏诗怡将信将疑,还是看在从前凯文的良好表现上相信了他。她好奇地问造型师,这根手杖就是为了贵族小姐而设计的吗? 造型师笑:“最开始,是欧洲的绅士们更追捧粉色。他们将这种像是血液稀释后的颜色,看作是肌肉猛男的象征,连拿破仑的骑兵团都穿着粉色军服呢。[4]” 真猛男,当然最爱粉色! 苏诗怡若有所思:“原来如此,难怪我大哥最喜欢粉色了。我还以为爸爸和盼盼都在和我开玩笑的呢,原来是真的啊,男人是不是都喜欢粉色?” 这个问题嘛…… 在场唯一的男士凯文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这要怎么说呢? 说不喜欢吧,可是顾少喜欢(?)顾先生和顾小姐也说顾少喜欢…… 凯文回答:“喜欢的。” 那还是说喜欢吧,比较保险。 苏诗怡高兴地点头:“是吗,那太好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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