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歌都不会,倒是之前有男同学逗他玩,给他唱过十八摸。 就是摸脸啊,摸这摸那的,倒也不是很下流——反正林时桑一向认为,审美应该是求同存异,雅俗共赏——只是,他有些不好意思唱十八摸就是了。 还有就是《探清水河》,可这是讲述男女爱情悲剧的民间小调啊,他虽然会唱几句,但是……会不会被小书生误会他什么啊? 白秋意催促道:“还不唱么?你确实有点沉,哎呀……”说着,还故作体力不支,佯装差点跌倒的样子,吓得林时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生怕小书生再把他另一条腿也摔断了。 “……我只会唱一点点。”林时桑很为难,脸还不由自主地开始红了,“只会一点点,你不许笑啊。” 白秋意:“我绝对不会笑话你。” 林时桑咬了咬牙,在经过了短暂的心理建设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唱《探清水歌》,没办法他会唱的确实不多,可小书生非要听。 清了清嗓子,他缓缓哼唱起来:“桃叶尖上尖,柳叶擎满了天,在其位的稳坐细听我来言呐……” 少年的声音清清脆脆的,自带一种清雅之感,又因他身上疼痛难忍,时不时还发出几声难忍的哭音,他唱得虽然很正经,歌词也专挑正经的唱。 可落在白秋意的耳中,就是那勾引男人的小伎俩,光是听这几句唱,就勾魂摄魄,让人心神摇曳,忍不住面色发红。 好你个不知廉耻的孽徒! 居然在别的男人面前,唱这种勾栏院式的调子,简直不知廉耻! 气得他恨不得直接将背上的孽徒,狠狠摔下来,再摔断他另外一条狗腿才好! 可白秋意却将人背得稳稳的,生怕稍有不慎,就颠疼了少年,等少年唱完了,还笑着说:“唱得真好听,我从前都没听过呢。” “你这是跟谁学的?” 这个问题很关键,白秋意想知道,林时桑在没夺舍之前,到底是炉鼎,禁脔,还是勾栏院里的倌儿。 “是我偶然听别人唱过,也觉得挺好听的,就暗暗记下了。”林时桑怕他多问,自己也不好解释,索性拿了野果子,直接塞他嘴里,“你尝尝这个,我特意给你留的,酸酸甜甜,鲜嫩多汁。” 白秋意再度在“高兴”和“不高兴”之间徘徊不定。 高兴的是,林时桑居然亲手把舍不得吃的野果子,喂给他吃——虽然,果子没洗,但乖徒儿心意到了,盛情难却。 不高兴的是,林时桑居然敢喂别的男人吃野果子,狗爪子不想要了么? 但鉴于阿时受伤了,白秋意暂且不同他计较,很嫌弃野果,又不好吐出来,只能勉强吃了,确实酸甜,鲜嫩多汁。 “好吃。”白秋意又笑,意有所指地道,“不过,若说鲜嫩多汁,其实,比不得我此前吃过的一种东西。” 林时桑好奇地问:“啥东西?!” ——你。 白秋意心里默默回答他,是你。 但他表面上却说:“是桑葚,又叫桑果,我很喜欢小桑果。”? 第九十一章 小桑果归我 林时桑心尖狠狠颤了一下,浑身紧绷绷地趴在小书生的背后。 油然而生一种,小书生知道他身份的错觉。 但很快,他又赶紧摇头,暗道,小书生怎么可能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 “我……我其实也挺喜欢吃桑果。”林时桑故作镇定,小声道,“那玩意儿酸酸甜甜的,水分多。” 白秋意轻轻笑了一声,倒也没再多言,背着林时桑一路回到了此前的山洞,才将人小心翼翼地放在大石头上,就听见林时桑问:“奇怪,先前那位姑娘,怎么不在?她没跟你一起回来吗?” “在你引开了那些修士之后。我便将那姑娘救下,邀请她来此躲避,但她说什么也不肯。” 白秋意起身将早已熄灭的火堆,重新点燃,而后,又折断几根结实些的木棍,一手拿起来,再度走至林时桑的面前。 将几根木棍放下,半蹲下身来,白秋意抬眸,在火光的映衬下,俊美的面庞微微发红,双眸明净清澈,声音也空灵似山谷幽涧。 “她说什么,家中还有年迈父母,害怕父母为她担惊受怕,遂必须要赶回家中。我原想送她回家,但她说什么也不肯。” 林时桑微微一怔,一低头就撞入异常温柔深邃的双眸中,小书生温柔款款,又俊美出尘,读书人的清雅斯文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虽然这副模样,比起以美貌在修真界恃美行凶的白秋意来说,还是差了些火候,但这种斯文清雅之感,却是白秋意难以与之媲美的。 “原来如此,”林时桑一时被小书生的美貌迷了眼睛,心神一晃,下意识把目光错开,倒没察觉到有任何异常,余光瞥见,小书生手里拿起两根木棍,便问他,“你要作甚?” “你的腿断了,光是那样用破布包扎,只能止血,对你的断骨浑然无用。我打算用这几根木棍,暂且为你接一下腿骨,可能会有些疼。” 顿了顿,白秋意抬眸笑道:“但我会尽量轻一些的,你相不相信我?” 林时桑当然知道光是包扎,肯定没用,断骨必须得接上,可关键是,他不会啊,他又不通医术。 至于相不相信小书生,这好像也由不得他选择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也许,小书生真的有点东西,能替他接上断骨。 反正不管怎么说,情况都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我相信你!”深呼口气,林时桑满脸认真地道,“你也不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接得好,接不好,我都不会怪你,不过——” 顿了顿,他哭丧着脸问:“你以前给别人接过断骨吗?” “接是接过的,”白秋意抬手轻轻解开缠绕在林时桑伤腿上的布条,听见他疼得直抽冷气,下意识放轻了动作,随口道,“但不是给人接。” 他一向下手重,雁过拔毛,兽走留皮,所过之处寸草无生,了无生气,只会杀人,从不救人,被他打断腿的人,数不胜数,接过的断腿,还真是一个都没有。 林时桑面露惊悚地道:“什么?!你没给人接过断骨?那你给什么东西,接过断骨?!” “我从前给狗接过断骨,想来原理都是相通的,你放心,我下手有分寸,即便不能恢复如初,但总不会让你失去这条腿,至多不过往后走路瘸一些。” 白秋意故意在“狗”这个字眼上,咬得颇重,拿林时桑类比成狗,还满脸微笑地道,“没关系,命更加重要,而且,我并不会嫌弃你。” 可是,林时桑会狠狠嫌弃自己的! 他好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个小瘸子,这不管换作谁,都会难以接受罢? 但现在条